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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企业法务机制建设详析-建设现状
来源:《中国公路》 时间:2024-02-20

古语有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而立善法于企业,则是成功企业的治企之道、强企之基、兴企之本。目前,各地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企业)正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国资委法治央企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聚焦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围绕企业法务机制建设的各个方面,逐渐构建起具有企业特色、符合依法治企要求的法务工作体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体系日益完善

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成立由集团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担任成员,总法律顾问兼任办公室主任的“依法治企领导小组”,印发《集团公司关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安徽省国资委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要求,成立集团合规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在明确企业法治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建立并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由总法律顾问在重要法律和案件中切实发挥专业审核把关作用。例如: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在湖北省国资委的支持下设立了专职的总法律顾问,并在集团章程中明确规定总法律顾问是与公司“三总师”为同一序列的公司高级管理⼈员,总法律顾问同时分管集团审计部门。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交通集团”)成立之初,法律事务部内设于综合部,后单设法律事务部,法务编制也从开始的3个增至5个,机构建设、人员配置日益健全。在“法治交控”建设中,青海交通集团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成立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同步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考核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推进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外聘律师为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并采取“5+2”模式,即5个专业团队、两个值班律师,分别对13个子公司开展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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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律师制度的确立

2018年12月13日,司法部第39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的《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公司律师制度终于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得以确立。自我国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公司律师的制度构建已在全国取得初步成效。

管理机制逐步建立

规章制度体系日益成熟 随着省级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企业)法务队伍的不断壮大,各企业纷纷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基本建立起较为健全的法务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如:安徽交控集团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法律审核论证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外聘律师选聘管理办法》《安徽交控集团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等法治工作制度体系,集团直属单位还结合实际建立了各自的法治工作制度;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已制定并实施的法务规章制度,包括作为核心制度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和具有实操指南性质,涵盖关键业务管理、流程图、常用文书及表样(模板)的工作手册。合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现阶段,各省级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企业)针对合同管理机制,呈现出较多样的发展态势,且随着法律工作地位的提升、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及首席合规官的要求,法务工作的边界正不断扩展。目前,法务工作管理机制还包括案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合规管理、法治文化建设、企业危机管理、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战略管理等。

防范机制不断健全

加强决策事项论证 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确保经营决策依法合规,并严格执行《省属企业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总法律顾问列席董事会,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发挥法律审核把关的作用。落实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党组)会、董事会,参与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重要决策会议制度,在企业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必须由总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审查与重大风险评估。推行案件分析研究制度 青海交通集团要求业务部门在涉诉3天内将情况报给集团法务部,法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自行处理或咨询外聘律师提供诉讼方案),其中重大的诉讼方案必须经由集团法务研究通过,并最终提交案情分析报告和结案分析。深化全面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清单库,开展常态化风险评估,建立重大经营风险报送工作机制。广泛收集风险相关信息,收集整理高速公路领域典型案例及与本企业相关的风险信息,包括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公路收费政策、各地国资委文件、财税金融政策。研究整理企业重要合同、企业重大纠纷案件,编写《法律及合同风险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评估收集到的法律风险,对法律风险的性质、特征、发生概率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法律风险实行分级管理。法务部门针对暴露出来的风险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将重大法律风险报告股东会、董事会。

法治意识日益提升

近年来,各省级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企业)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法务管理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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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三种方式

信息化管理 以“起草为起点,审批、用印和履行管理为核心,归档、分析为归宿”的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可有效规范签办流程、提高签办效率。同时建立网上合约系统,推进合同参考文本编制工作,编制合同参考文本,定期修订合同参考文本。分类管理 落实合同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合同把关,突出对合同签订依据、重要业务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的审查,不断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全覆盖管理 将相关合同分为事前评估、事中审核和事后管理3个阶段。在事前评估过程中,由法务部门积极征求内部的评估意见,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在事中审核过程中,由法务部门积极协调,做好与外聘律师及公司总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工作;在事后管理过程中,审查重点主要集中于合同变更、合同履行等相关工作。

认真组织法治业务培训 开设“法治讲堂”,邀请学者、法官、律师等法律专家定期针对合同审核、投融资、项目建设、侵权责任等重点业务,对岗位人员开展法律培训。利用法务微信群等及时开展新颁布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促进法律规定与具体业务流程的衔接。结合业务人员需求,分类举办运营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案件评析培训会,邀请法官、律师分别从裁判者和代理人的角度评析讲解,共同分析运营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探寻解决思路,提升防范和应对水平。落实国家普法规划要求 各省级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企业)采取多种方法在强化全员法治意识上下功夫,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持续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例如,湖北交投法律事务部每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如民法典专题培训、政务处分法专题讲座等),部门设有内刊《法治信息》(月刊),每个季度做一本交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安徽交控集团通过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组织网上竞答或发放宣传图册等形式,讲述“尊法、学法、用法”好故事,树立法治模范并加以表彰,营造出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

【编辑: 任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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