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世界交通运输大会 投稿须知     典型人物
分解谬误
作者:浮尘 来源:《中国公路》 时间:2023-09-07

和朋友聊基层挂职印象,对方坦言“人少、事多、要求高、追得急,分工内有干不完的事,分工外还有一系列各级交办”。当上方“千条线”对准基层“一根针”时,费时、费心、费力倒在其次,要命的是,静心梳理才发现,原来成天都在“种人家的田”,荒废的却是“自己的地”,分内万一出事,按分工追责,又该如何是好?

因为忙,工作“盲”、思维“茫”、精神更“惘”。

朋友的遭遇是典型的分解谬误。即权力机构披着“任务分解”外衣,利用资源裹挟,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向下、向外转移,自己“洗净上岸”、规避履职,姑且称为“不承担”谬误。

沿着“不承担”继续演绎,分解谬误还衍生出另外两种“形态”:一是囫囵谬误,该分解的不分解、不该分解的乱分解,让承接者不知所措;二是错位谬误,有意或无意地把任务分配给不具备承担能力的机构,让接盘者无所适从。

分解谬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并不鲜见。

“确认经过、查明原因”是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根本宗旨。为达目的,调查应该技术与管理并重,在各方独立调查后,利用致因理论耦合技术与管理结论,全面还原事件经过,科学判明直接原因,为后续防范提供成套、客观、有效的一手资料。如果缺乏调查耦合、过分注重责任分解,就会陷入囫囵谬误,让“受害者反变追责对象”的闹剧将持续上演。

根据《公路法》,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敦促相关方提供优质的道路通行环境。实践中,把项目投资、通车里程、货运周转量等市场指标纳入行业考核,很容易对质量、安全造成伤害。与部分地区将征地拆迁、信访维稳任务分解给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将招商任务向公务员摊派一样,构成错位谬误。

分解谬误的三种形态都违背了社会分工原则,既背离了“专业的人做擅长的事”的分工宗旨,也不符合“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效用标准。轻则贻误工作时机、影响团队成长、造成负面情绪,重则破坏分工秩序、导致工作混乱、消耗机构信用。

客观分析,在工作目标多元化、管理对象复杂化后,传统管理方式已无法兼顾所有工作目标和管理对象。当规矩缺乏、敬畏不足、本领不强、监督失效时,社会很容易让任务分解走入歧

途。这种“分解”一旦超越职责边界或以不恰当的方式进行,或授予不适合的对象,便产生了分解谬误。

消除分解谬误,在制度层面,应该“立规矩”,以三定方案为主要依据,针对具体机构出台权责清单,理清职责边界,推动工作分解有据可依,防止分解权力被滥用;在管理层面,应该“明敬畏”,明确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制度设计决定了工作授权层级,明了分解只是众多办事途径中的一种,该承担的责任不会因分解、授权而转移,避免让基层一线或相关单位成为分解的牺牲品;在参谋层面,应该“长本领”,熟稔基于多目标聚焦的聚合思维,理解分解中的普朗克尺度,规避裹挟、囫囵和错位分解;在监督层面,应该“畅言路”,倾听基层、公众和信访声音,通过行权节制打破话语权的行业垄断,削减任性分解的基础,避免上级的“不承担”分解、机构间的错位分解和部门间的囫囵分解,为系统最优奠定基础。

【编辑: 任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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