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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机制探索与实践(图)
作者:■ 文/供图 丽水市人民政府 来源:中国公路网 时间:2023-12-24

浙江省丽水市改变以往“农村公路灾毁靠地方,财政拨多少修多少”的传统模式,创新突破管养体制,向市场化经营转变,创新构建“出险及时报、损毁及时修、资金及时到”的农村公路财产保险运行机制。该保险运行机制发展至今,在提高农村公路抵御风险和应急抢险能力、提高公路灾毁修复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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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峡胡金公路

丽水市自2014年率先在浙江省开展农村公路财产保险,创新构建“出险及时报、损毁及时修、资金及时到”的农村公路财产保险运行机制,累计投入保费2.15亿元,获得理赔资金3.69亿元,赔付率达171.6%,全市农村公路修复资金到位率从“十二五”时期的27%提升到“十三五”时期的96%,推动了养护需求和养护供给的平衡,解决了农村公路灾毁修复资金短缺、速度慢等难题,提高了农村公路抵御风险和应急抢险能力,实现了公路灾毁修复效率显著提升,为浙江山区26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丽水经验”。

/ 缺资金损路难修复 求突破保险全覆盖 /

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山区,公路总里程15135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总里程13529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89.4%。全市农村公路多临水临崖,易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损毁,加之修复资金匮乏,受损公路不能及时修复,严重影响公众的生产生活与出行体验。2014年以来,丽水市以县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保险机构,为县域内公路购买财产损失综合险,实现农村公路财产保险100%覆盖,总保额达238.81亿元。保险标涵盖各县(市、区)境内各级农村公路,包含路基、边坡、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公路附属设施等。保险期内,保险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直接损坏或灭失时,保险人将对修复、重建受损项目予以赔偿。

/ 管养体制市场化 政策护航数字赋能 /

对于灾毁路段的修复资金来源,浙江省丽水市寻求突破,向市场撬动资金,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同时利用数字化技术打造全省首个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系统,以期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数字化发展。

建立机制 市场运作

浙江省丽水市通过建立“市级协调引导、县级具体实施”的两级行业管理机制和“三方合作机制”,改变以往“农村公路灾毁靠地方,财政拨多少修多少”的传统模式,创新突破管养体制,向市场化经营转变。以政府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公共服务,保险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产品,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保险公司、公路、乡镇共同参与的“三方合作”管护运作模式,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后安全隐患和次

生灾害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通过编制印发《公路保险理赔服务手册》,规范了保险理赔流程、修复方案确定、理赔资金到位时间、理赔单价等理赔实施细节,县级交通部门建立对乡镇的考核机制,每季度开展乡镇管养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省份下达农村公路管养专项资金挂钩。建立保险公司与乡镇的先行赔付机制,采用“已损速赔”和“未损先赔”措施,加快公路修复速度,确保公路设施安全。

出台政策 明确标准

浙江省丽水市将农村公路财产保险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交通重点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公路管理部门组织协调职责。丽水市政府出台《丽水市农村公路财产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政府转变职能、财险全覆盖、分摊灾害风险、提升灾毁修复效率和减轻财政负担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

明确理赔服务、损毁金额、保险费率、灾后修复、款项流转“五标准”。在理赔服务标准中明确推出“三个24小时”服务,即保险公司落实专人24小时负责受灾理赔事项、灾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勘验、完工后24小时内启动理赔程序;在损毁金额标准中提出根据相关文件标准,制定定损理赔标准,规定清方外运的价格以市场价为准,确保在灾后迅速开展公路修复;在保险费率标准中规定各县(市、区)以公路建设成本为主要依据,根据约1‰的费率,合理核定年度保费;在灾后修复标准中制定等级公路修复标准、桥梁修复标准和隧道修复标准;在款项流转标准中构建保险公司赔付、公路管理部门核定、乡镇机关复核并结算的款项流转路径。

数字赋能 强化预防

为谋求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数字化发展,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丽水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发打造了全省首个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系统。该保险系统依托于“一路一档”数据底座,为案件处理设定详备流程。从一线管养人员、保险案件处理人员实用角度出发,配备公路巡查、案件合并、大灾认定等功能,交通部门、乡镇、保险公司三方可通过App开展灾毁调查、确认及审批工作,做到“全市农村公路险情上报、修复理赔同步走,灾毁情况全透明,修复理赔零搁置”,更好地实现农村公路灾毁案件处理一网通办。

借力数字化对全市灾害时段、路段、赔偿金额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预判分析,推行风险减量服务,实现从“重赔”到“重防”的转变。试点引入“高精度边坡监测”等灾情预警技术,进行农村公路隐患路段“监测+防灾”管理,同时保险公司对参保的农村公路开展定期检查和预防性修复服务,修复费用双方各承担50%,提前加固交通基础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将风险减量管理前置,助力保险从传统的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功能转变,从源头上减少灾害发生,真正实现百姓、政府和企业的三赢。

/ 保险助力修复提效 保障分层强化监管 /

丽水农村公路财产保险机制于2015年、2017年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列入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21年被列入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双试点,相关做法得到多位省、市领导高度肯定,被《中国交通报》、浙江财政新闻联播、《浙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强调要推广丽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经验做法,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实施意见》指出要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灾毁修复效率提高

实施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后,省去了中间行政时间成本,抢通修复资金能更快到达一线,提高了组织实施抢通修复的效率,实现了农村公路路损理赔“三及时”,即“出险及时报、损毁及时修、资金及时到”,使得损毁修复效率得到极大提升。赔付资金在复勘后3~5个工作日内均能到位,相较各级地方政府修复资金一年一拨付的频次,更具灵活性,时效性。较小规模灾害修复时间由10天缩短至1天,大规模灾害修复时间由3~6个月缩短至1个月以内,缩短修复重建工期50%以上,全面实现“即修即赔”。

资金筹措渠道拓宽

自农村公路财产保险实施以来,丽水市通过指导各县参与保险,做大保险资金“蓄水池”,发挥灾毁保险“以丰补欠”“无灾救助有灾”的作用,减轻灾毁资金压力。对于容易受灾的地区来说,财政只须每年安排相对固定的资金,便可无“后顾之忧”,突破了现行农村公路体制下由于资金缺乏造成的公路养护瓶颈,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机构优势,提高资金放大效应。例如,2016年遂昌县苏村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事故,农村公路损毁严重,保险公司当晚便到达现场勘核,第一时间确定到位理赔金额500万元,以“已损速赔”的措施加快公路修复速度。同年受台风“莫兰蒂”“鲇鱼”袭击,青田县近300条农村公路严重损毁,保险赔付金额高达568 0万元,相比332万元的保费支出,撬动的资金总额高达支出的保险费17倍以上。

监管保障分层落实

在资金保障方面,丽水市将农村公路财产保险保费足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明确保费不得挤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2014年-2022年丽水市农村公路财产险保费总额2.15亿元,,均在所属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付。在监管责任方面,公路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农村公路灾毁定损,确定修复方案和理赔标准,县级财政部门加强对赔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水毁抢修资金的有效投入,有效保证公路损毁修复质量。在评价体系上,建立承保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信息

收集汇总,并将承保机构信用信息纳入该市公共信用平台统一管理,为各县(市、区)选择云和县西滩头至双港公路 优秀承保单位提供依据。

【编辑: 任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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