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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与中国交通(三)
来源:《中国公路》 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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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14日,李鹏同志为京津塘高速公路题词。

需要有更多的注意力来发展公路

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是基础性产业,而公路是基础的基础,为此,李鹏同志特别关心和支持公路事业的发展。李鹏同志分管交通后,1984年12月,国务院做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决定,之后,全国各地相继出现利用贷款、集资、外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的路桥隧工程。

“七五”期间,收费公路平稳发展,成为公路行业筹集建设资金、弥补资金短缺的一条重要市场渠道。1985年3月,他在出席全国交通工作会议讲话时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到现在,交通投资的重点放在铁路上,忽视了公路和水运的作用,这不能不说是个缺点。但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铁路还要继续发展,在交通运输方面仍然要起骨干作用。与此同时,需要有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发展公路上,发挥公路在中、短途运输中的作用。之后,国务院推出对公路交通发展至关重要的四条政策:适当提高养路费的标准、建设高速公路可以收过路费、“以工代赈”发动群众修路、发展集体和个体交通运输。

改革开放初期,考虑到当时的国力有限,在必须坚持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前提下,李鹏同志在强调“公路建设要走改造挖潜的道路”的同时,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试点和有序建设,并亲自推动了多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上马,为推动我国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此后的提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1984年6月动工的沈大公路,一开始是按一级公路标准获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后经李鹏同志同意,全线才改按高速公路标准上马。1984年10月,国务院将同年1月批准建设的京津塘汽车专用公路工程改称为京津塘高速公路。

沈大高速公路的上马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的改称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之后,全国多条公路以高速公路的名义在国家层面原则上获准建设,高速公路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取得重要的突破。

李鹏同志不仅亲自推动高速公路试点工作,还多次亲赴现场为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加油鼓劲。1984年3月21日,他在天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京津塘高速公路建设问题。1987年10月23日,他亲自出席了京津塘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字仪式。1991年1月,他考察了天津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并为京津塘高速公路题词:“把京津塘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达到国际第一流水平。”1996年11月28日,他考察了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他高度肯定了沪宁高速的意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沪宁高速公路的建成,对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将发挥很大的作用。

1995年,在做出“‘九五’和未来15年,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的判断之后,李鹏同志要求“加快公路建设,新增里程要保持在1.1万公里,其中高级公路增加一倍左右,逐步建成贯通全国南北、东西的公路干线网,先形成几条通过能力大、规模效益好的快速运输大通道”。他强调:“‘九五’时期公路建设要有新的特点,以提高水平为主,加大高等级公路的比重。同时,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和县乡道路建设。”在谈及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时,他指出: “全国性的公路干线网国家有

了统一规划,要调动地方积极性来共同实施。只有这样,公路建设才能加快步伐。”

进入“九五”时期,我国公路建设进入提速加快阶段,一系列发展成就,彰显了当时国家层面对形势判断的准确性和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规划的科学性。加之铁路、水运(特别是港口)、民航及管道运输的迅速发展,这一阶段的发展成就为交通运从“瓶颈制约”向“总体缓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编辑: 任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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