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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目的是提升通行效率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21-04-16
公安部近日在成都召开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为民理念,坚持宽严相济,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这次会议提出,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管设备要“规范合理”,而且要主动征求社会意见,该排查整改的要排查整改。这就是说,道路交通技术监管设备只是一种执法工具,而不是法律本身,不是说安装在那里就不能改、不能动了。如果设置不合理,就应该立即整改。
近日有人爆料,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境内的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路段位的一条Y字形分岔路口(点击蓝字查看详情),岔道口中间被一实线分开,视频显示:短短3分钟内就有27人在此“压实线”变道违章。某款处理交通违章的APP显示,该路口在13个月内已有62万人被罚,违章摄像头罚款收入或达1.2亿元。很快有关部门出来澄清,说被罚的人没那么多,只有18万多车次,并对岔路口交通标志线、路牌等进行整改。
近年来,社会上对交通执法罚款多有诟病,还有人在网上贴出一个“交通违法地点TOP10”,显示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等3处每年交通违法宗数均在10万车次以上。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交管部门规范交通执法。
一个路口每年违法达到10多万车次以上,显示的其实是通行效率存在问题。交通管理执法的目的,在于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效率,达到最终服务人民的目的。如果出现有过多的人违法的现象,执法的标准和执法行为本身是否合理规范,就值得深思。
现在数字技术在交通管理执法上得到大规模应用,这种数字技术既为交通管理执法提供了依据,也为我们检讨交通执法本身提供了可能性。交通网络上的一个点,每年就有几万、十几万车次出现违法的情况,肯定是暴露了交通标志、执法标准与执法行为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只要出现类似情况,就应当把可能的问题摆上台面,认真研究整改。


【编辑: 任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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