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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刘功臣建议 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2008-03-20  中国公路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向大会递交了《关于执行国家有保有压的土地政策,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建议》。

  刘功臣指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土地政策。土地政策应该有保有压,不能搞一刀切。交通基础设施具有非常明显的公益性特征,属于政府配置资源范畴,也应该属于国家保的范畴。这次南方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全国23个省份的公路交通受阻,滞留车辆累计70余万辆,滞留人员达到216.1万人。这凸现了交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显示出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继续重视和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必要性。

  刘功臣分析了现行的土地政策没有考虑到交通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制约的种种情况后,提出了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建议:

  第一,根据交通运输建设用地需求的特点安排用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客观反映,交通运输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相适用。

  第二,允许部分地区实行异地占补平衡。为了保证东部等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建议允许这些地区交通运输建设实行异地占补平衡,通过补偿开垦西部、东北等地区的耕地,以保证在国家耕地总量不减少的条件下,解决土地紧张、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问题,保障东部地区交通运输的稳步发展。

  第三,建议有偿使用制度应先在部分经营性设施中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待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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