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世界交通运输大会 傲杀除草       投稿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姚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办法

发布机关: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08-07

实施日期:1999-11-01

时 效 性有效

题  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过往姚叶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具体收取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 姚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是偿还贷款、公路维护和管理、收费机构正常开支的专项资金,收支由自治区交通厅统一管理。具体收取工作由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设站办理。

  第二条 姚叶高速公路实行全程封闭,所有非机动车辆、各类拖拉机、摩托车和设计车速在每小时50公里以下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第三条 凡在姚叶高速公路上通行设计车速在每小时50公里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辆,包括大小客车、货车、特种车等不分区内外、空、重驶及使用性质,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免收的以外,一律按规定标准计收通行费。

  第四条 通过高速公路的收费车辆在入口处领取通行计费卡片,在出口处统一收费。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核定的计算方法:

  过往车辆一律按车型划分类别,以车公里单价乘以行驶里程计收通行费。计费不足10元,按10元计收,1O元以上按实际里程计收。收费以元为单位,不足l元的四舍五人。

  即:收费额=行驶里程x车公里单价

  一、客车10座以下。货车2吨以下(合2吨)收费单价为0.30元/车公里。

  二、客车11一30座,货车2一5吨(含5吨)收费单价为0.50元/车公里。

  三、客车31一50座。货车5一12吨(含12吨)收费单价为0.70元/车公里。

  四、客车5l座以上。货车12吨以上,收费单价为1元/车公里。

  其他特种车辆按照核定吨位的相应档次的货车标准计收。

  第六条 下列车辆免收通行费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公安部门执行任务的警车、囚车、医院的救护车、殡葬车。

  二、挂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牌照的车辆。

  三、执行防洪、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第七条 除第六条规定者外,不交通行费强行通过者,根据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公路上设置收费站(点)的规定》责令其补交通行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不超过应交费额五倍以下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由自治区物价局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许可证》,在收费站明显处公布收费标准,使用自冶区财政厅监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姚叶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票据"。

  第九条 所收资金属预算外资金,须纳入交通厅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管理,全额上缴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用于偿还公路建设货款、公路养护、管理开支。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罚款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没收入凭证,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自治区财政厅。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

0

欢迎关注中国公路、中国高速公路微信公众号

中国公路

中国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