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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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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7-19

实施日期:2004-07-19

时 效 性有效

题  注: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第(8)期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200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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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目前正值鲜活农产品产销旺季,也是治超的关键时期,既不能因为运输农产品而放弃治超,更不能因为治超而延误鲜活农产品的正常运输。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确保治超与交通运输保障两不误,日前,交通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申治超期间,各地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必须以源头控制为主,严格按标准装载,车辆上路后坚决执行不检查、不卸载、不罚款的“三不”政策。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也相继采取措施,开通“绿色通道”,并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出台了减免通行费等优惠政策。目前,全国运输市场秩序良好,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本期简报集中介绍了各地在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以资借鉴,共同推动治超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采取措施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

  针对外销数量大、上市时间比较集中、保鲜加工能力不强的西瓜、荔枝、芒果等农产品运销难、价格下降的问题,日前,广西自治区党委曹伯纯书记、自治区主席陆兵对治超期间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作出批示。

  广西有关部门根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超期间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畅通和重要工业原材料的供应。对整车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今年第四季度以前,暂不罚款、不卸载(分装)、不扣车;今年第四季度以前,对超载不超限的“大吨小标”车辆,在运输途中暂不实施强制卸载和处罚;自治区政府将协调周边省区,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

  7月11日,广西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开通。

  江苏省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 确保农副产品运输

  江苏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农副产品运输,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江苏省收到公安部、交通部《关于保障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及时转发各地学习贯彻,严格执行。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苏中、苏北及茅山老区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今年发放的“绿色通道通行证”数量超过前5年,合计达到1542张,发放范围遍及全省82个县、乡和172家龙头企业。所有持证车辆通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全省110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和2个长江汽渡时均免收通行费,预计全省每年减免的通行费将达1亿元。

  治超以来,江苏省粮食价格总体基本稳定,粮食价格比治超前略有上升,蔬菜价格涨跌相间,但幅度不大。

  山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

  自全国开展治超活动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保障农副产品及粮油的运输。一是多次召开治超专题会议,制定了全国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使用办法,以及确保农副产品及粮油运输畅通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立即启动预案,启用特别通行证,确保上述重点物资运输。二是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准备了充足的运力,为农副产品及粮油的运输提供应急保障。三是制定了针对农副产品及粮油运输的保障措施,对运输农副产品及粮油的货车,原则上不卸载。目前,山东省各地的农副产品及粮油的运输畅通,价格稳定,价格水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福建农产品一路畅通

  针对部分运输企业车辆报停观望的情况,6月23日福建省治超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积极组织道路应急运力储备。目前,全省组织应急运力655部货车5997吨位,并已全部落实到人头、车头。各地按照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和《福建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确保农产品运输一路畅通。

  江西备足应急运力

  自7月5日起,江西省内各地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化肥的运输车辆实行"四不政策":一律不卸载、不罚款、不滞留、暂不登记,确保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畅通。

  据了解,江西各地已制定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较明显的运输困难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如鹰潭市,交通、公安等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堵塞等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预案,运管部门抽调载重吨位10吨以上的货运车辆40多辆作为应急运力,并配备120位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带队员。一旦出现运力不足,这些车辆和人员将保障紧急物资运输到位。

  甘肃减征通行费 保证农产品运输

  7月12日,甘肃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从7月16日开始到10月15日,以国道312线为主,联网收费路为重点,对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试行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开通运输农产品快速通道,降低运输成本,使农民真正受益。同时重申,执法人员不得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实施罚款、不得卸载、不得滞留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者将予以严厉处罚,取消执法资格。省有关部门加强蔬菜运输市场监测,制定了蔬菜运输保障措施,确保蔬菜运输。

  新疆交通、公安合力拓展绿色通道

  日前,新疆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治超工作中,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对乱扣乱罚乱卸的有关人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青海开通“绿色通道”

  为确保治超期间鲜活农牧产品运输顺利畅通,7月1日,青海省农牧厅、交通厅、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通绿色通道,为鲜活农牧产品运输大开方便之门。

  通知规定,对整车装载鲜活农牧产品的车辆,免受任何检查。运输鲜活农牧产品的车辆可按规定向当地县、区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青海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同时,实行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持有青海省核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并整车装载青海省出产的鲜活农产品:活畜、活禽、鲜肉、鲜蛋、鲜奶、马铃薯、水果、蔬菜、油菜籽、蚕豆的青海省车辆,一律免收公路通行费。

  据了解,目前青海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农副产品运输畅通、价格稳定,治超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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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超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政工程局,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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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张剑飞 核稿:李华 编校:周荣峰 (共印100份)

  专题全国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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