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世界交通运输大会 傲杀除草       投稿须知
台湾:交通标志标线通则(图)

发布机关: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7-07-06

实施日期:2007-07-06

时 效 性有效

题  注:

交通标志

第一节 通则

・ 第一百四十六条

标线用以管制交通,系表示警告、禁制、指示之标志,以线条、图形、标字、
或其它导向装置划设于路面或其它设施上。

・ 第一百四十七条

标线依其划设方式分为左列四类:
一、纵向标线 依遵循路线或行车方向划设者。
二、横向标线 与路线或行车方向成角度划设者。
三、辅助标线 不依纵向或横向,而依其它方式划设者。
四、标字 以文字或数字标写者。

・ 第一百四十八条

标线依其功能分类如左:
一、警告标线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之特殊状况,提高警觉
   ,并准备防范应变之措施。
二、禁制标志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制、限制等特殊规定,告示车辆驾
   驶人及行人严格遵守。
三、指示标志 用以指示车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左弯待转区、行人穿越
   道等,期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进行方向及路线。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标线依其型态原则上分类如左:
一、线条 以实线或虚线标绘于路面或缘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则上区分
   如左:
   (一)白虚线 设于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像车道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辨
      识线;设于路口者,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二)黄虚线 设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车道。
   (三)白实线 设于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车道或指示路面范围;设于
      路口者,作为停止线;设于路侧者,作为车辆停放线;设于同向分
      隔岛两侧者,用以分隔对象车流。
   (四)黄实线 设于路侧者,用以禁止停车;设于中央分向导两侧者,用
      以分隔对向车流。
(五)红实线 设于路侧者,用以禁止临时停车。
(六)双白虚线 设于路口者,作为未划设行人穿越道时让路线之停止线
      ;设于路段中者,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而改变之调拨车道线。
(七)双白实线 设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车道,并禁止变换车道。
(八)双黄实线 设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车道,并双向禁止超车、跨
      越或回转。
(九)黄虚线与黄实现并列 设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车道,黄实线侧
      禁止超车、跨越或回转。
二、反光导标及危险标记 以单面或双面圆形反光片标示道路上之弯道、危险
   路段、路宽边划路段及路上有障碍物体,各依规定管制。
三、图形 以长方形、菱形、倒三角形、网状线、斜纹线、X形线、Y形线、
   斑马线、枕木纹、箭头等图形划设于路面上,各依规定管制交通。
四、标字 以文字或数字划设于路面上,各依规定管制交通。
前项第一款线条,得以路面标记设置成点实线或点虚线,形成点状线表示之。

第一百五十条

标字之标绘,依左列之规定:
一、文字 一律为中文,用正楷或变体字,字体大小应予一致,标写顺序纵向
   者一律采由远而近;横向者一律采左而右之方式。为使行车中之驾驶人易
   于辨识,笔划宽度横竖比得采二比一。
二、数字 一律为阿拉伯数字,用等线体或变体字,字体大小应予一致。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最高速限大于每小时七十公里之道路或路幅宽广之特殊路段,其标线、标线间
距、标字及标字间隔得视需要放大尺寸使用。

第一百五十二条

路面标记,设于道路上用以代替应有之标线,或辅助原有标线、交通岛、缘石
界线或实体分隔设施等,用以促进行车安全。一期设置环境之不同可分为:
一、作为线条加点者,反射光色应与原有标线一致,且具反光性能之部份,其
   直径或面向行车方向之边长不得小于五公分。
二、作为点状线者,鳔面光色应与代表标志一致,其直径或面向行车方向之边
   长不得小于十公分;其具反光性能者,反射光色并须与代表标线一致,且
   具反光性能之部份,其直径或面向行车方向之边长不得小于五公分。
三、作为辅助交通岛、缘时界现或实体分隔设施者,应有自发光源或具反光性
   能。
前项路面标记设置时必须黏合或锚锭坚实。作为线条加点或点状线者,顶面高
在一般道路不得超过二.五公分,在高速公路不得超过一.九公分。作为交通
岛、缘时界现或实体分隔设施者,顶面高不得超过七.五公分。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标线除另有规定外,视需要以反光材料设置之。

第二节 警告标线

・ 第一百五十四条

警告标线区分如左:
一、纵向标线
   (一)路宽变更线
   (二)近障碍物线
   (三)近铁路平交道线
   (四)调拨车道线
二、横向标线
减速标线
三、辅助标线
   (一)路中障碍物体线
   (二)路旁障碍物体线
   (三)反光导标及危险标记
四、标字
   (一)「铁路」
   (二)「慢」
・ 第一百五十五条

路宽变更线,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路宽缩减或车道数减少,应谨慎行车,并禁
止超车。其线行为双黄实线或黄虚线与黄实线,线宽与间隔均为一0公分。
路面由宽而窄之间,以「缓和区间线」连接之。缓和区间线两端须加绘直线,
路宽缩减起点端直线长度至少为安全停车视距;路宽缩减终点端直线长度至少
为二0公分。
本标线应配合设置车道缩减标志。设置图例一、图例二如左:

第一百五十六条

近障碍物线,用以指示路中有固定性障碍物,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并禁
止超车。
本标线为单实线、双实线或Y型线,两端以直线连接,其使用之颜色、尺寸与
绘法一左表之规定:

本标志应与障碍物边缘保持三0公分至六0公分之安全间距。如障碍物宽度小
于一公尺,其安全间距应保持六0公分。本标志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五十七条

近铁路平交道线,用以指示前有铁路平交道,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并禁
止超车。
本标线仅用于无人看守之铁路平交道,其线条及标字规定如左:
一、交叉线 白色,具反光性能,线宽四0公分,纵向长度六公尺,交角三七
   度。
二、「铁路」标字 白色,具反光性能,标写于交叉线之左右部位。
三、横向虚线 白色,具反光性能,线宽六0公分,线段长六0公分,间距四
   0公分。
四、禁止超车线 黄色,具反光性能,线宽一0公分。
五、停止线 为横向标线,白色,具反光性能,线宽三0公分,与路中心线垂
   直绘设,距离近端之铁路外侧轨条至少三公尺。单股轨道设置一条,双股
   以上轨道设置二条,间距三0公分。在单车道路面上,交叉线与「铁路」
   标字须划设于路面中央。在双向车道路面上,交叉现、横向虚线与「铁路
   」标字须设置于右侧路面之中央,在铁路平交道外侧轨条两侧并应设置禁
   止超车线至少三0公尺。
   铁路标字图例如左:
   本标志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五十八条

调拨车道线,一般视同车道线,但其有分向设施显示时,视同分向限制线,用
以警告车辆驾驶人须依号志、标志与标线之管制规定行驶。
本标线为双白虚线,线段长四公尺,间距六公尺,线宽一○公分,间隔一○公
分。
本标线须配合设置车道管制号志,调拨车道起讫典籍近郊岔路口时公尺之路段
应辅设能明显分隔双向交通之分向设施,并视需要设置调拨车道分向指示标志。
本标线图例如左:

第一百五十九条

减速标线,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路况特殊,车辆应减速慢行,视需要设于
收费站渐变段起点附近获益超速、肇事路段起点附近。本标线为白色,厚度以
不超过○.六公分为原则,宽度为一○公分,间隔为二○公分,以六条为一组
.视需要每隔三○至五○公尺设一组,依遵行分向之路面宽度划设。
本标线得配合设置路段颠簸标志。
本标志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六十条

路中障碍物体线,用以表示路上之障碍物体,促使车辆驾驶人提高警觉。划设
于路中障碍物体上,并视需要在障碍物前方之路面上,设置近障碍物线。
本标线为黄黑相间斜纹线,线宽一○公分至三○公分,字上志下向路心或向右
倾斜四五度,其高度距地面为一八○公分。为促进夜间行车安,本标志得加装
危险标志。
本标志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六十一条

路旁障碍物体线,用以表示路旁之障碍物体,促使车辆驾驶人提高警觉。划设
于路旁障碍物体上。
本标线为黄黑相间斜纹线,线宽一○公分至三○公分,自上至下向路心倾斜四
五度,其高度距地面为一八○公分。但护栏、缘石及行道树得标绘白色。
为促进夜间行车安全,本标线得加装危险标记。
本标线图例如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反光导标及危险标记,用以标示道路上之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段及路
上有障碍物体,以促进夜间行车安全。其设置依左表之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慢」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面路况变迁,应减速慢行。
本标志为白色变体字,依左列情况视需要设置之:
一、接近有栅门铁路平交道一0公尺至八0公尺处。
二、接近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五0公尺处。
三、接近路宽变更线五0公尺处。
四、接近狭桥、隧道五0公尺处。
五、临海险路、崎岖山路之起点及其每隔五公里处。
六、其它认为必须标写之地点。
本标志图例如左:

第三节 禁制标线

・ 第一百六十四条

禁制标线区分如左:
一、纵向标线
   (一)分向限制线
   (二)禁止超车线
   (三)禁止变换车道线
   (四)禁止停车线
   (五)禁止临时停车线
二、横向标线
   停止线
三、辅助标线
   (一)槽化线
   (二)让路线
   (三)网状线
   (四)车种专用车道线
四、标字
   (一)「禁止变换车道」
   (二)「禁止停车」
   (三)「禁止临时停车」
   (四)「越线受罚」
   (五)车种专用车道标字:「公交车专用」、「大客车专用」、「大货车专
      用」、「机车专用」、「脚踏车专用」等。
   (六)行车方向专用车道标字:「左弯专用」、「右弯专用」、「直行专
      用」等。
   (七)「停」
   (八)「禁行机车」
   (九)速限标字:「速限60」等。
・ 第一百六十五条

分向限制线,用以划分路面成双向车道,禁止车辆跨越行驶,并不得回转。
本标线为双黄实线,线宽及间隔均为一0公分。除交岔路口或允许车辆回转路
段外,均整段划设之。
道路设有中央分向岛者,得加绘本标线,其方式为以单黄实线分别划设于分向
岛之两侧,与分向岛间隔至少一0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六十六条

禁止超车线,用以表示禁止超车。设于视距不足或接近交岔路口之路段。
本标线分双向禁止超车线及单向禁止超车线两种。双向禁止超车线,用双黄实
线,其线型尺寸与分向限制线同;单向禁止超车线,用黄实线配合黄虚线,虚
线与实线间隔一0公分,在实线一面之车辆禁止超车,在虚线一面之车辆允许
超车。连续禁止超车路段,其间隔不足一二0公尺者,得视需要衔接设置之。
本标志设置图例一、图例二、图例三、如左:
图一 双向双车道之竖曲线或平曲线上实际视距短于规定之最短超车视距路段。

第一百六十七条

禁止变换车道线,用以禁止行车变换车道。设于交通特别繁杂而同向具有多车
道之桥梁、隧道、弯道、坡道、接近交岔路口或其它认为有必要之路段,并得
于禁止变换车道处之起点路面,标绘黄色「禁止变换车道」标字。
本标志为双白实线,线宽一0公分,间隔一0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六十八条

禁止停车线,用以指示禁止停车路段,以划设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为原则,
无缘石之道路得标绘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三0公分为度。
本标线为黄实线,线宽除设于缘石正面者以缘石高度为准外,其余皆为一0公
分。
本标线得加绘黄色「禁止停车」标字,三0公分正方,每字间隔三0公分,沿
本标线每隔二0公尺至五0公尺横写一组。
本标线禁止时间为每日上午七时至夜间十一时,如有延长或缩短之必要时,应
以标志及附牌标示之。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六十九条

禁止临时停车线,用以指示禁止临时停车路段,以划设于道路缘石正面或顶面
为原则,无缘石之道路得标绘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三0公分为度。
本标线为红色实线,线宽除设于缘石,正面者以缘石为高度为准外,其余皆为
一0公分。
本标线得加绘红色「禁止临时停车」标字,三0公分正方,每字间隔三0公分
,沿本标线每隔二0公尺至五0公尺横写一组。
本标线禁止时间为全日二十四小时,如有缩短之必要时,应以标志及附牌标示
之。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条

停止线,用以指示行驶车辆停止之界线,车辆停止时,其前悬部份不得伸越该
线。本标线设于已设有「停车再开」标志或设有号志之交岔路口,铁路平交道
或行人穿越道之前方及左弯待转区之前端。
本标线为白实线,宽三0至四0公分,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宽度划设之。与行人
穿越道线同时设置者,两者净距以一公尺至三公尺为度。
本标线之前得加绘黄色「越线受罚」标字。
本标线设置图例一、图例二如左:

第一百七十一条

槽化线,用以引导车辆驾驶人循指示之路线行驶,并禁止跨越。划设于交岔路
口、立体交岔之匝道口或其它特殊地点。
本标线线型分为单实线、Y型线与斜纹线三种。其颜色应与其连接之行车分向
线、分向限制线或车道现相同。单实线、Y型线线宽均为一五公分,斜纹线之
周围边线宽一五公分,斜纹线宽二0公分,间隔三0公分,斜四五度。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让路线,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有干道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干道车先行。视
需要设于支道路口,或让路标志将近之处,在双车道路面上,依遵行分向设于
右侧道之中心部位。
本标线线型为白色倒三角形,如路口未设行人穿越道者,则加绘两条平行白虚
线,间隔三0公分,线段长六0公分,线宽三0公分,间距四0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三条

网状线,用以告示车辆驾驶人禁止在设置本标线之交岔路口内临时停车,防止
交通阻塞。视需要划设于接近铁路平交道或因常受交通管制或其它原因而亦发
生临时停车之交岔路口。
本标线为黄色。外围线宽二0公分,内线依行车方向成四五度倾斜,线宽一0
公分,斜纹间隔三至五公尺。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四条

车种专用道标线,用以指示仅限于某车种行驶之专用车道,其它车种及行人不
得进入。
本标线由白色菱形划设之,菱形之二对角线分别为纵向二五0公分,横向一0
0公分,线宽一五公分。自专用车道起点处开始标绘,每隔三0至六0公尺标
绘一组,每过交岔路口入口处均应标绘之,并于每两个菱形中间,纵向标写白
色车种专用车道标字配合使用。
本标线车道与车道间应以白实线、双白时线或双黄实线分隔,并得加绘专用车
道专用管制时间。
「公交车专用车道线」设置图例如左:
「机车专用车道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五条

车种专用车道标字,用于指示仅限于某种类行车辆行驶之专用车道,依规定行
驶之车辆种类名称标写之。各类车种专用车道得以文字或图案标绘之,标写之
文字依左表之规定:

 

行车专用道之车辆名称 使用之标字 (一)公共汽车 公交车专用 (二)大客车 大客车专用 (三)大货车 大货车专用 (四)机器脚踏车 机车专用 (五)脚踏车 脚踏车专用 本标字为白色变体字,并配合车种专用车道线使用。本标字图例一、图例二如左: 第一百七十六条

行车方向专用车道标字,设于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车方向专用车道上,得视需要
配合禁止变换车道线使用。用以指示该车道车辆行至交岔路口时,应遵照指定
之方向左弯、右弯或直行。
本标字为白色变体字,自该专用车道之起点开始标写,标字之前方应标绘指向
线,每隔三十公尺标绘一组,连续至交岔路口。
本标字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七条

「停」标字,用以指示车辆至此必须停车再开。视需要设于停止线及「停车再
开」标志将近之处。
本标字为白色变体字。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八条

「禁型机车」标字,用以告示本车道禁止机器脚踏车通行。绘设于路段起点。
路段过长时,得于路段中加绘之。
本标字为黄色变体字。图例如左:

第一百七十九条

速度限制标字,用以告示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最高行车时速之限制。得设于限
速路段之起点。里程较长之路段,其中途得视需要增设之。
本标字为黄色数字及文字。图例如左:

第四节 指示标线

・ 第一百八十条

指示标线区分如左:
一、纵向标线
   (一)行车分向线
   (二)车道线
   (三)路面边线
   (四)左弯待转区线
二、横向标线
   (一)枕木纹行人穿越道线
   (二)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
   (三)公路行车安全距离辨识线
三、辅助标线
   (一)指向线
   (二)转弯线
   (三)车辆停放线
   (四)机慢车左转待转区线
四、标字
   (一)「左弯待转区」
   (二)地名、路名方向指示标字:「往台北」、「往中山路」等。
・ 第一百八十一条

行车分向线,用以划分路面成双向车道,指示车辆驾驶人靠右行车,分向行驶。
本标线为黄虚线,线段长四公尺,间距六公尺,线宽一0公分。
本标线依左列情况划设之:
一、路面宽度在六公尺以上之路段。但巷道得视需要设置。
二、路面宽度在五公尺以上不及六公尺而具有左列情况之一者:
   (一)凸形竖曲线坡度差超过百分之五,竖曲线长度不足七0公尺路段,
      行车分向线总长应等于竖曲线长度两端各加二0公尺。设置图例
      如左:
   (二)平曲线半径短于一二0公尺之路段,行车分向线总长应等于曲线长
      度两端各加二0公尺。设置图例如左:
   (三)全年平均每日交通量在四00量以上路段。
三、多雾地区,由主管机关视需要划设之。

第一百八十二条

车道线,用以划设各分线车道,指示车辆驾驶人循车道行驶。
本标线为白虚线,线段长四公尺,间距六公尺,线宽一0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三条

路面边线,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侧边缘之界线。其线型为白实线,线宽为十
至十五公分,整段设置。但交岔路口及划设有禁止停车线或禁止临时停车线处
得免设之。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三条之一

快慢车道分隔线,用以指示快车道外侧边缘之位置,划分快车道与慢车道。其
线型为白实线,线宽为十公分,整段设置,但交岔路口免设之。道路设有快慢
车道分隔岛者,应划设本标线于分隔岛之两侧,与分隔岛间隔至少十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四条

左弯待转区线,用以指示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相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候左转,
左转时相终止时,禁止在待转区内停留。
本标线应配合左转专用车道及左转时相使用,设于左转专用车道之前端,伸入
交岔路口,距离中心不得少于三公尺。
本标线为两条平行白虚线,线宽一0公分,线段及间距均为五0公分,其前端
应标绘停止线。
本标线得以白色变体字之「左转待转区」标字标写于待转区内,用以指示左转
待转区之范围。图例如左: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五条

枕木纹行人穿越道线,设于交岔路口,其线型为枕木纹白色实线,线段长度以
三公尺至八公尺为度,宽度与间隔均为四0公分,尽可能于最短距离处衔接人
行道,以利行人穿越。
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六条

斑马纹行人穿越道线,设于道路中段行人穿越众多之地点。但最近行人穿越设
施不得少于二00公尺。
本标线之线型为两条平行实线,内插斜纹线,均为白色,平行实线之间距以三
公尺至八公尺为度,线宽一0公分,斜纹线之宽度与间隔均为四0公分,依行
车方向自左上方右下方倾斜四五度。设有本标志之地点,应配合设置行人穿越
道号志,指示车辆驾驶人提高警觉。距斑马线三0公尺至一00公尺之路侧,
须设置「当心行人」标志,并得于路面上标写「慢」字。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路行车安全距离辨识标线,用以提示车辆驾驶人抱持安全行车距离之参考,
视需要设于公路上行车经常超速、易肇事或其它有需要之路段。车辆驾驶人可
依当时之行车速率,与前车保持适当条数之安全行车距离。
本标线为白色横向虚线,线宽一0公分,线段长五0公分,每一0公尺一条,
十一条为一组,组数视需要酌量增设。
本标线得配合设置绿色行车指示性质告示牌,设置图例及告示牌图例如左:

第一百八十八条

指向线,用以指示车辆行驶方向。以白色箭头划设于车道上。
本标线设置于交岔路口方向专用车道上与禁止变换车道线配合使用时,车辆须
循序前进,并于进入交岔路口后遵照所指方向行驶。
本标线之样式,依其目的规定如左:
一、指示直行:直线箭头。
二、指示转弯:弧形箭头。
三、指示直行与转弯:直线与弧形合并之分岔箭头。
四、指示转出车道:弧形虚线箭头。

第一百八十九条

转弯线,用以指示车辆转弯之界线,依实际需要划设之。
本标线为白虚线,线宽一0公分,线段与间距均为五0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九十条

车辆停放线,用以指示车辆驾驶人停放车辆之位置与范围。
本标志之线型为白实线,线宽一0公分。但机器脚踏车停放线划设于非车道上
者,得采用线宽五公分。小型车停放线设置图例如左:
机器脚踏车停放线设置图例如左:
残障者专用停车位,除平行停车外,其宽度应在三?三公尺以上,其它地面得
绘制残障者图案。图例如左: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机慢车左转待转区线,用以指示机器脚踏车或慢驾驶人分段行驶。视需要设于
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
本标线线型为白色长方形,线宽十五公分。划设于停止线前方,设有枕木纹行
人穿越道者,划设于枕木纹行人穿越道前方。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第一百九十二条

地名、路名方向指示标字,用以指示行车车道可通往之地点、道路之方向。设
于路段中或路口将近之处。
本标字为白色变体字,标字之前方应标绘箭头以指示方向。

0

欢迎关注中国公路、中国高速公路微信公众号

中国公路

中国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