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世界交通运输大会 投稿须知     典型人物
17-内蒙古-包佩蓉
来源:中国公路网 时间:2022-09-29

姓       名:包佩蓉

所在单位: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

推荐单位: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岗位:所长

工作时间:2005年

所获奖项:2013年被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2014年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2016年被共青团内蒙古高路公司委员会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2016年获得共青团内蒙古高路公司委员会“诵读中外经典文学作品视频展播大赛”二等奖;2018年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2021年被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授予“新冠疫苗集中接种志愿服务证”。

 

包佩蓉,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海南收费所所长。

从2005年参加工作以来,她深耕内蒙高速17年,从最初办公室文秘到人事专干,从团青工作者到高速公路收费所负责人,从机关到基层,一步步从践行者到领路人,她用点滴行动诠释了人生奋斗的意义。面对因落地核酸造成拥堵导致群众情绪失控时,她总是冲在最前面认真耐心地向出行群众解释,疏导拥堵车辆。在她的影响下,所站员工都拿出了热心、耐心、暖心的“三心”服务标准,事无巨细地服务出行群众。在担任海南收费所负责人后,她经常组织员工投身公益,积极开展“春雷行动 爱暖童心”护苗行动,与当地留守儿童较多的四完小建立了长期帮扶关系,展开常态化帮扶。在担任乌海分公司团委书记期间,她连续9年组织员工600余人次无偿献血,累计献血量12万毫升,她本人无偿献血5次,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2021年初,包佩蓉从乌海分公司调到海南收费所,在她的带领下,海南收费所不断创新,近两年,先后被乌海市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乌海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第七届道德模范(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


【编辑:曹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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