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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后如何应对
来源:中国公路网 时间:2021-08-19

众所周知,合理低价中标法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法,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平公正竞争程序的形成有效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


但是,合理低价中标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为了中标而导致恶性竞争、偷工减料等,从而严重扰乱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那么低价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偷工减料行为等。今天咱们就这个问题来深入的探讨!


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合理低价中标法,其最大的隐患就是容易出现低价低质。大家知道,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不得已而压低中标价,甚至采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竞标以赢得工程项目。在中标后,投标人为了追求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偷工减料以降低工程成本。从而影响工程质量,造出了类似“豆腐渣”的低质工程。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一些投标人抱着先中标拿到工程再说的心理,不计成本、恶性竞争;而评标专家评审通常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很难对投标人的经营状况和成本进行界定。中标后,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想方设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确的条款为其中标的工程项目额外谋取利益。


恶意转包、拖欠分包工程款。部分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对分包工程的约束缺项,低价取得工程后。恶意转包,不履行总包管理职能,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转嫁工程风险。


合理低价中标问题的对策


从承包商角度来说,需要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为什么?


因为传统的计价模式在一部分人中还根深蒂固,大部分都在抱着“不管那么多,先拿到工程再说,造价的事以后再算”等想法,这种想法和做法都要不得。最低投标价中标强调的是总价包干,因而承包商应该熟悉新型的管理模式,来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应对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具体怎么做?


1、在成本分析基础之上进行投标报价


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首先要进行成本分析,以成本分析为依据,将自身的经营优势转化为报价优势,增强企业投标报价的竞争力。投标前企业内部应对工程所有工料机(即人工、材料、机械等)进行分析。以实际市场价格确定最低成本价,以此为依据,再考虑招标条件、环境及企业投标策略,再作出有竞争力的报价。


2、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施工方案优化是成本管理的核心,成本管理必须首先抓住施工方案优化这个重点。从工期、质量、安全管理到技术、设备物资保障,从企业、作业队到劳务班组,影响成本的因素和环节越来越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也应该越来越具体。只有牢牢把住技术领先、方案优化这个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节约成本,提高企业的收益。


如果低价中标了怎么办?

承包方在参加招标投标前,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场平均成本、企业个别成本,综合报价,切忌为了中标而低价投标。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施工,不随意停工、不随意要求增加工程款,诚信履约。否则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存在下列诉讼风险


1、难以举证证明实际支出高于成本价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也”,承包方需要举证证明其实际花费成本超过合同签订工程款(而这个在现实中是很难的),否则具有败诉风险。


2、可能认定施工方自身具有过错


法院会认为承包方报价过低,因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中标的工程,法院认为在投标之前,投标单位必然已对工程进行了成本预算,从而判定承包方其自身具有过错。


3、存在不予增加施工费的风险


通过以往的案例来看,低价中标后很难要求增加施工费用,除非增加了合同约定之外新的工程项目,否则一般不会超出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上面谈到了,若施工方在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建筑行业的招标投标关乎建筑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场鼓励通过提升效率,降低个别成本,但物美价廉的前提是“物美”,不可为了“价廉”而牺牲工程质量。且我国实行工程质量终身承包制,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方与施工方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建议二者在前期磋商、中期签订、后期履行过程中落实专人负责制并聘请外部专业律师把控风险,熟悉相关法律规范,促使企业合规化,避免招投标合同无效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纠纷。


【编辑:中国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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